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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系晚自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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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系晚自习管理制度

财会系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为加强我系学风建设,使我系同学能合理高效地安排学习时间,同时也是为了使我系学生晚自习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希望同学们严格遵守。

一、参加晚自习的对象:

大一全体学生。

二、晚自习教室及时间安排:

教室:各班规定教室。

晚自习时间:每周一到周五,晚上7:00到8:30。

三、晚自习要求:

1、凡是当天晚上没有课或者实验的同学,须准时到指定教室参加自习,晚自习期间保持教室及走廊安静。

2、任何人不准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以免影响其他同学学习

3、自习时间不准放音乐,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不得发手机短信,不得吃东西,以保证高质量的学习。

4、晚自习时间各班不得组织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如特殊情况需组织,须报系辅导员批准。

5、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不得在晚自习时间(每周一到周五,晚上7:00到8:30)召开例会,如特殊情况需召开,必须报系辅导员或者学习部负责人批准。

四、考勤:

1、学习部将组成督查小组不定期的对晚自习进行检查,并如实登记、公布考勤情况。

2、各班班委会须指定本班的负责人,如实登记好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和旷课情况,于每周末连同本周考勤表上交到学习部相应的负责人处。

3、考勤结果应真实公正,不得私自修改考勤结果;所有干部有权有责抓好各班晚自习纪律,此项工作成绩将作为干部评比的一项依据。

五、请假:

1、各班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切实保证晚自习的出勤率。

2、晚自习时间,因病因事无法参加晚自习者须向班主任或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由班委以备检查,无效假条视为旷课。

3、晚自习时间,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须由系辅导员审批签字,交学习部备案。

六、班级考核及奖罚办法:

以班级为单位,按每周、每月、每学期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出勤率、纪律状况以及班委的考勤情况。按年级分别评出月、学期晚自习综合考核星级班级及月、学期晚自习综合考核最差班级,给予系级通报表扬的奖励及系级通报批评的处分,并以此作为学期“先进班级体”评比的重要依据。

(一)每周考核办法:

1、凡无故不上晚自习者,视为旷课,一次晚自习缺席视为旷课2学时。

2、周平均出勤率(周出勤率)及周平均纪律得分(周纪律得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周出勤率=1—周班级旷课人数之和/(班级总人数*5)

按周出勤率高低评出第1、2、3、4、5、6名,分别加记6、5、4、3、2、1分。

3、周纪律得分=本周每日纪律得分之和/5

日纪律得分=各班纪律基础分100—扣分

① 迟到、早退扣0.5分/人。

② 在教室或走廊大声喧哗,随意走动,自习时间放音乐,在教室接、打手机,发手机短信,吃东西,扣1分/人。

③若影响到邻班学习,则当日班级纪律分为零分。

按周纪律得分高低评出第1、2、3、4、5、6名,分别加记6、5、4、3、2、1分。

4、周综合考核得分=周出勤率排名得分+周纪律排名得分

按周综合考核得分高低评出第1、2、3、4、5、6名,分别记6、5、4、3、2、1分。周综合考核得分第1名的班级评为周晚自习考核星级班级,以★表示,记系级通报表扬一次。

(二)每月考核办法:

月综合考核得分=本月每周综合考核排名得分之和

按月综合考核得分高低评出第1、2、3、4、5、6名,分别记6、5、4、3、2、1分。月综合考核得分第1名的班级评为月晚自习考核星级班级,以☆表示,记系级通报表扬2次。月综合考核得分第6名的班级评为月晚自习考核最差班级,以▲表示,记系级通报批评1次。

(三)每学期考核办法:

学期综合考核得分=本学期每月综合考核排名得分之和

按学期综合考核得分高低评出第1、2、3、4、5、6名,分别记6、5、4、3、2、1分;学期综合考核得分第1名的班级评为学期晚自习考核星级班级,以☆★表示,记系级通报表扬3次。学期综合考核得分第6名的班级评为学期晚自习考核最差班级,以▲▲表示,记系级通报批评2次。

七、个人考核办法:

1、凡无故不上晚自习者,视为旷课,一个晚上缺席视为旷课2学时,迟到或早退三次计旷课1学时。

2、对于无故旷课者给予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累计旷课达到4学时,系级通报批评一次,达到8学时,系级通报批评二次,达到12学时,系级通报批评三次。

3、受到三次系级通报批评者必须由辅导员签署进一步处理意见,上报系领导审批处理。

4、对晚自习喧闹、不听劝告、严重影响他人者将直接上报系处理。

八、监督:

1、对他人喧哗吵闹情况,各班同学有权制止并向学习部反映。

2、各班对学习部工作进行监督,如有作弊可向各辅导员或系学生科举报。

 

财会系

20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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