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系班级考勤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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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系班级考勤实施方案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财会系班级考勤实施方案
一、考勤内容
1、正常上课(注:凡经核实未参与必修课上课的均视为旷课处理);
2、晚自习。
二、考勤制度
1、迟到累计达两次记为一次旷课;
2、晚自习均实行点到制度,凡没能在规定时间到教室者,视为旷课;
3、必修课由纪律委员点到,凡未到者作旷课处理;
4、凡请假者必须先请示辅导员同意(注:杜绝以不正当病假理由请假,凡是生病需要开药的,须附上药店或校医院证明);
5、凡“先斩后奏”如无故不来上课后并称请病假或其他假者直接视为旷课(请假必须提前向辅导员说明情况)。
三、考勤办法
1、上课后5分钟内到者为迟到,以后再到者记为缺勤;
2、晚自习提前5分钟离开者直接记为早退;
3、晚自习考勤以及正常上课考勤记录均记录在考勤表内,并一周交一次给辅导员查看。
四、缺勤处理
按《财会系学生违纪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五、考勤时间
考勤时间是根据四川大学锦城学院作息时间而定;
六、晚自习考勤
晚自习是同学们用来学习和整理一天的功课的时间,要求广大学生保持教室内安静的学习秩序,不允许大声喧哗,胡乱走动;
晚自习时间是在晚上7:00-8:30。晚自习下课时必须到时才能离开,否则以早退处理;
纪律委员要严格对晚自习实施考勤,同学们应该积极配合学习委员的工作,自觉上晚自习并遵守纪律,凡请假者应先请示辅导员再向纪律委员汇报。
七、课堂考勤
课堂是同学们吸收教育和知识的重要地方,所以要求纪律委员必须领导同学们注意遵守课堂纪律,对同学们的上课出勤认真负责的打好考勤;凡是上课耍手机、睡觉、聊天等者均应给与提醒,并让其改正;每周的考勤都按时地交予辅导员查看。
九、注意事项
在教学楼内严禁带入任何食品(饮料除外)进入,严禁在教室内用餐;
严禁在上课时间在教室里任意走动,晚自习严禁高声喧哗;
严禁在上课时在教室里接听手机、聊天等;
此条例由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财会系解释。
财会系
20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