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系学生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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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系学生考勤制度
财会系学生考勤制度
1、考勤制度要求:
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和参加统一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时均实行考勤。各班考勤员负责日常考勤。考勤员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2、考勤员职责:
(1) 统计每次课的出勤人数。
(2) 每周五16:00前将本周考勤表报辅导员签字后交纪检部。
3、纪检部考勤职责:
(1)协调和督促各班考勤员每日上报考勤数据。
(2)周汇总,每周五18:00前汇总出本一周全系考勤。
4、病假:
学生病假需持医院或医务室证明办理假手续。因急当天确实不能请假者,次日要持相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5、事假:
学生上课期间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原因需请事假时必须提前办理手续。周末或放假期满因病、事等不能按时返校者,应以电话或短信形式请假,并在返校后一天内持诊断证明或假条补办请假手续。未按期办理请假手续按旷课处理。
6、公假:
因公缺课须经有关部门开具证明,经批准方可生效。
7、学生无故缺课或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按旷课处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8、准假权限:
请假3日内(含3日)由辅导员批准;请假3日以上有辅导员签字后报系主任批准。
9、非正常请假手续:
因病却又难提交医院证明,必须有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如病假当日不能提交家长签字的请假条,应在当日用电话或短信向辅导员请假。凡本人或家长无电话或短信请假条件的,需预先向系书记书面声明。
10、关于迟到、早退、旷课的说明:迟到 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为迟到,一学期内累计3次迟到计旷课一学时。早退 在上课时间未经允许擅自提前离开,时间不足20分钟为早退。一学期内累计3次早退计旷课一学时。旷课 无故缺课:请假手续不符合规定;上课期间擅自离开20分钟以上,均作旷课论。
财会系
20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