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系家长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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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系家长联系制度
财会系家长联系制度
为了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合力,对每一位学生及其家庭负责,为犯错误的学生提供改正机会;同时也为了规范我系管理,增强工作人员责任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凡我系在校学生,均须建立学校--家长沟通渠道。沟通渠道的建立由各专业辅导员负责。学生须向辅导员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包括家长姓名、家庭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家庭及家长电话等。如上述信息变更,学生应及时告知学生工作办公室。如学生不提供联系渠道信息,或提供的信息不真实有效,由此影响学校与家长沟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二条:联系形式
主要通过书信联系、电话联络和会面座谈三种形式进行。
“书信联系”包括:
1、家庭报告书;
2、家长联系信;
3、喜报和通报。
“座谈”包括:
1、约请有关家长来校座谈。
2、学院及各系派人到各地开展招生和办学工作期间,适时安排和有关家长及毕业生会面座谈。
第三条:凡学生有下列情况者,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与家长联系。
1、获奖励省级、校级以上奖励表彰文件应挂号信通报联系家长。
2、3门以上考试不及格通报挂号信或电话联系家长。
3、受警告以上处分(警告)有关文件及挂号信通报联系家长。
4、严重违纪行为,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含留校察看)有关文件及通报,(要求家长来校)特快专递联系家长。
5、其他情况意外伤害(要求家长来校)及时电话联系家长。
6、心理危机或突发事故通知(要求家长来校)及时电话联系家长。
7、开学一个月后仍欠学费通知家长。
8、家长调查问卷,了解学生家长对孩子发展方向和对学校的建议和意见
第四条:联系要求
(一)及时迅速。有需要与家长联系的事项,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其中发生危及学生安全的事项,必须马上与家长联系。
(二)讲究方法。与家长联系时,要把问题和需要家长配合的事讲清楚,做好沟通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和配合。
(三)做好记录。与家长联系时,要认真记录联系时间、方式、内容、所联系亲属的姓名以及反馈意见。
(四)坚持开展。每学期末,各学院专兼职辅导员应将学生在校学习、操行等情况以“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第五条:联系时间
采用定期联系和不定期联系两种方式。
定期联系包括:
1、《给家长的一封信》发放为每学期放假后三天内,由辅导员填写好各项内容,统一寄给学生家长;
2、各类喜报须在该荣誉正式取得后一周内向家长发出;
3、学生的处分通报须在处分执行后两周内,向家长发出学生违纪情况通报。
不定期联系包括:
1、学校教学改革和管理工作需要家长参与的有关事项需提前两周与家长取得联系;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辅导员须及时就部分新生的表现与家长取得联系;
3、毕业班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须在毕业前三个月内由辅导员与家长取得联系;
4、个别学生平时有明显违纪迹象的须及早与家长取得联系。
财会系
20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