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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学生第二党支部关于“争做‘党员标准’的合格党员”主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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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学生第二党支部关于“争做‘党员标准’的合格党员”主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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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1日,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财务会计学院会计专业党支部书记张雅岚同志在A115召开了党员会议,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应知应会知识主题会议,以争做坚持“党员标准”的合格党员为主要内容开展了相应的主题教育活动。

党中央提出的“坚持党员标准”主要为适应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制度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所提出的。

张雅岚同志在会议上为党员们讲解了坚持“党员标准”的具体内容以及它们的具体内容和部分,并邀请个别党员代表上台进行思想汇报工作。贾梨同志主要针对坚持党员标准的基本条件做出解释,他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党员标准就是党章对党员提出的条件和要求。 党章的第一、二、三、四条规定了党员的标准。 党员标准由三方面的内容构成。第一,申请入党的条件。 即党章第一章规定的:"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故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也是对党员的起码要求,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党员的基本条件。 即党章第二章规定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人利益。王嘉同志则对“坚持党员标准”的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有着自己的见解,做一名合格党员,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即党章第三、四条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和享有的八项权利。 党章对党员标准的规定是全面的、完整的、必须全面、正确地认识和理解。最后,王康同志根据自身经历分析了“坚持党员标准”的实践要求,他表示做一名合格党员,第一,必须牢固树立党章意识。 必须指出的是,作为党员标准,尤其是其中的基本要求是带有强制性的或者说是刚性的,因为它源于党章ーー中国共产党党内的根本大法。 因此,实践党员标准是每一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否则,他就不能成为或继续成为党的一分子。 在党章面前,任何党员不管职位高低,都是平等的,都必须自觉遵守,在我们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约束的特殊党员。 我们每一个党员都应该强化自己的党章意识,用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范自己的言行。其次,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一位党员代表都表达出了对“坚持党员标准”每一条的深刻理解,他们都表示将严格执行党的决策,履行党员义务,从“讲”到“有”,从“思”到“行”,完整地践行党对新时期合格党员的要求,争做合格党员。

“坚持党员标准”是新时代对党员的要求,我们始终在路上,并终究砥砺前行。